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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及方法

2005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及方法

  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异地网上录取的方式。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自主确定是否录取以及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海南省考试局负责监督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遵守本校的招生章程和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为高等学校提供录取工作服务。

  在录取过程中,当我省的录取规定与高校招生章程中的相关规则不一致时,由学校自主决定录取的依据。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我省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的高考科目设置。考生的原始总分满分值为720,其中,语文满分值为150、数学满分值为150、外语满分值为120(听力考试满分值30,不计入总分,但调档时提供给学校参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值为300。我省今年继续实行标准分制度,公布和使用标准分数,不公布原始分数。

  二、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实行分批(段)、分时段填报志愿和先填报志愿后进行录取的办法。即每批(段)录取前组织考生在网上填报当批(段)志愿,后进行当批(段)的录取。录取工作分6批(其中本科第一批分两段)进行。各批(段)录取的时间安排如下:

  1.本科提前批和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录取学校:军事、公安、武警、司法等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学校和专业,艺术、体育类的本科专业,以及需进行面试的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时间:7月10日至11日。

  2.本科第一批:进入“211工程”的学校、教育部直属学校、部属学校和经我省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学校。本批分A、B两段录取,所有参加本批录取的学校均可根据生源情况,分别参加A、B两段或其中一段的录取。录取时间A段:7月16日至17日,B段:7月22日至26日。

  3.本科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录取时间:8月1日至8月4日。

  4.本科第三批:独立学院和民办本科学校等。录取时间:8月8日至10日。

  5.不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专科层次的艺术、体育院校或专业,以及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的其他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时间:8月13日。

  6.专科高职批:本科学校的专科专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院校录取时间:8月18日至21日。

  附表:填报志愿及录取时间表

录取批次
填报志愿时间
录取时间

本科提前批、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
6月28日上午8:00至29日上午8:00
7月10日至11日

本科第一批A段
7月13日上午8:00至14日下午17:30
7月16日至17日

本科第一批B段
7月19日上午8:00至20日下午17:30
7月22日至26日

本科第二批
7月28日上午8:00至30日下午17:30
8月1日至4日

本科第三批
8月6日上午8:00至6日下午17:30
8月8日至10日

专科提前批
8月12日上午8:00至12日下午17:30
8月13日

专科高职批
8月14日上午8:00至16日下午17:30
8月18日至21日

  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划定时间和办法

  我省今年实行不同批(段)在填报志愿前或后划定当批(段)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办法。本科提前批和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A段、B段以及本科第二批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当批志愿前划定;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专科高职批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当批志愿后划定。有关高校可在录取前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查询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http://ea.hainan.gov.cn)。

  四、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批和需面试的专科提前批考生可各填报9所有先后顺序的学校志愿,每所学校可报6个有先后顺序的专业志愿。

  本科第一批设A、B两段志愿,其中考试成绩达到A段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即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以上的高分段考生),可从本科第一批的所有学校中选报1所学校作为A段的第一志愿,选报2所学校作为第二、三志愿。考试成绩达到B段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即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以上的低分段考生),从本科第一批A段未录取满额(届时在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公布A段未录取满额的学校名单及缺额的专业计划)的学校中,选报1所学校作为B段的第一志愿(因录取系统设计原因,此志愿在录取系统的志愿顺序号虽显示为第4志愿,但实为B段第一志愿),选报4所学校作为第二、三、四、五志愿(录取系统的志愿顺序号虽中显示为第5、6、7、8志愿,但实为B段第二、三、四、五志愿)。

  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提前批和专科高职批,考生每批可填报6所有先后顺序的学校,每批的第一所学校为第一志愿,其余的5所学校均为第二、三、四、五、六志愿。

  本科一、二、三批、专科提前批和专科高职批的每所学校,考生均可报6个有先后顺序专业志愿。

  五、录取原则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德体状况大体相同的情况下,以文化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2.当考生德体状况、高考成绩大致相同时,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考生志愿相同时,应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并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要求。当本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学校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3.学校应遵守本校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录取规则应符合教育部今年的招生政策规定。

  4.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学校不能仅因其肢体残疾而不予录取。

  5.体育院校或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的情况下,学校可根据所调档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自主择优录取。

  6.艺术院校或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学校可根据所调档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自主择优录取。

  7.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8.民族学校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招收非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和一定比例的汉族考生。

  民族预科生在学校同批后期录取,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内,按照高分优先的调档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可在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

  六、调档方法

  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其中第二及后续志愿的考生档案在第二轮调档时一次性按本人志愿顺序调出,下同)、高考成绩(含照顾加分分值)和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照规定的比例或学校申请的比例(学校的申请须在当批第一轮调档开始之前提出书面申请,传真给我省录取场信息与网络管理组,所申请的调档比例不能超过120%。当批第一轮调档开始以后申请的不予受理)进行调档。

  1.本、专科提前批学校的调档:根据录取学校所属批次,调同批次的线上考生档案。

  按规定须进行面试的学校,在政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志愿顺序和学校的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给予调档,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20%。若生源不足,我省将不再在录取期间降分给学校补充面试生源和另外组织考生面试,学校可申请减少招生计划。

  按规定不须进行面试的学校和体育院校(专业),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20%比例在有志愿的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调档。

  面向全国招生未列分省计划的艺术院校和省外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我省因艺术类考生较少,不再划定文化课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省采取将报考有关学校(名单附后)专业合格的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以原始分的形式在录取前寄给有关学校,各有关学校应于7月8日前将拟录取和不录取考生的名单,以及录取期间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给我省(65853378兼传真)。我省根据学校提供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和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调档,学校登录录取系统在网上完成录取手续。

  本省高校艺术类专业以及认可我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的高校的录取,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我省划定的各批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考生志愿顺序和招生计划的120%以内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调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本科第一批A段的调档:对达到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他们的成绩分布情况,按一定的比例划分为高分段和低分段两部分考生。高分段考生有资格参加A、B两段的录取,低分段考生仅有资格参加B段的录取。

  A段录取的调档办法:分两轮进行调档。第一轮,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志愿,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120%比例(学校提出调档比例申请不超过120%的,按学校申请的比例调档)从高分到低分给学校调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第二轮,根据学校第一轮调档后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缺一补一的办法和考生的志愿顺序,给学校调第二、三志愿的考生档案。经以上两轮调档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降分调档,剩余计划转入B段参加录取。A段落选的高分段考生与低分段考生一起,填报B段志愿,参加B段的录取。

  3.本科第一批B段、本科第二批和本科第三批学校的调档办法: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20%比例(学校提出调档比例申请不超过120%的,按学校申请的比例调档),在有志愿的上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档。专科提前批和专科高职批的学校,按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0%的比例调档。以上各批次的调档工作均分四轮进行:

  第一轮:根据招生计划和调档比例,按照相同志愿高分优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调第一志愿考生的档案。

  第二轮:按照招生计划缺一补一的办法和考生的志愿顺序,按相同志愿高分优先的办法,一次性调考生的第二及后续志愿档案,给第一轮调档数量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学校。

  第三轮:经前两轮调档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省考试局组织达到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在库考生补充填报志愿后、按相同志愿高分优先和缺一补一的办法调档。

  第四轮:对于经前三轮调档仍无法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省考试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当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分段降分调档。先从高分到低分调第一志愿报考这些学校及专业的考生档案,生源仍不足的,再按考生的志愿顺序调第二及后续志愿报这些学校及专业的考生档案,直至学校完成招生计划。

  七、加强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录取工作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历来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今年我省各级招生部门和招生学校都要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海南省教育厅下发的《2005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认真执行各项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公平公正地做好录取工作。在录取工作过程中,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按照录取工作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工作。在录取期间,要加大纪检监察工作力度,坚持录取现场有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制度。加强录取期间学校所下达增加招生计划的招生录取工作管理,严肃查处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和利用下达增加招生计划乱收费、搞诈骗等违法违纪行为。

  录取期间,我省将利用网络平台等现代化传媒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办法和程序,及时公布录取过程和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增加录取工作的透明度,为考生提供快捷周到的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此外,要进一步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建立招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录取工作的有效监督机制,杜绝录取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来源:海南省考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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