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高职(专科)升本科入学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积极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促进我省高职教育事业发展,我厅决定于2006年继续举行高职(专科)升本科入学考试,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我省高等学校及省外高校海南籍生源的2005、2006届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含五年制高职)。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
3.思想品德良好;
4.身体健康。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持毕业证书或所在学校的介绍信到所报考的学校教务处领取并填写《考生报考登记表》(附件2),办理报名手续。
省内高校应届考生可以校为单位集体报名;省外高校考生直接到报考院校教务处报名,也可委托他人到报考院校教务处报名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2.考生所在学校要对考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做出鉴定。
3.考生报名时须交4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4.报名结束后,各招生院校教务处于1月3日前将《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报名汇总表(分专业汇总)、报名软盘各1份,考生相片1张报送海南省考试局,由海南省考试局统一编排准考证号,报名电子表格由海南省考试局统一制定,《考生报名汇总表》和《考生报考登记表》的格式要求见附件5。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高职(专科)升本科入学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5年12月26日至30日。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工作由各招生院校教务处负责。考生在考前两天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科目
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科目共三科:公共课两科,专业基础课一科。
公共课为: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或高等数学。
各专业公共课及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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